关于转发《关于启动开展科创飞地备案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旗县(市)区农牧和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现将自治区科学技术厅《关于启动开展科创飞地备案工作的通知》(内科合字〔2024〕33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根据通知要求,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相关单位及时准备科创飞地申报材料,并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注意事项
1.申报单位:申报单位及所备案飞地需符合《内蒙古自治区科创飞地建设与备案管理工作指引(暂行)》(详情见附件2)要求。
2.申报程序:申报单位登录“蒙科聚”创新驱动平台网站(网址:https://www.mengkeju.com)科创飞地申报系统如实填报申报备案信息并上传相关佐证材料,向盟科技创新服务中心报送,进行初审。
3.推荐程序:本次通过初审的申报单位,于1月30日前报送旗县科技管理部门出具的推荐函电子版至盟科技创新服务中心(邮箱:wangjc0818@126.com)。
4.时限提醒:自治区科创飞地申报备案工作每年度分三次集中开展,备案系统将于1月1日-31日、5月1日-31日、9月1日-30日期间开放,申报单位需在备案系统开放时间内完成提交备案申请、修改等工作。
二、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盟科技创新服务中心 王琰 0479-8221479
地 址:锡林浩特市开发新区党政2号6楼 618 室
附件:
附件1 关于启动开展科创飞地备案工作的通知https://kjt.nmg.gov.cn/kjdt/tzgg/202412/t20241216_2636174.html
附件2《内蒙古自治区科创飞地建设与备案管理工作指引(暂行)》
https://kjt.nmg.gov.cn/zwgk/zfxxgk/fdzdgknr/zcfg/zcfgkjzc/202411/t20241108_260435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