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内蒙古自治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262号)关于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的相关规定,锡盟科技局对现行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经审查,决定对《锡林郭勒盟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锡科发〔2023〕27号)规范性文件宣布失效。上述规范性文件宣布失效后,各级部门不得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施行。
锡林郭勒盟科学技术局
2025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