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党委十届十一次全会、2020年自治区政府工作报告都对“科技兴蒙”行动做了安排部署,特别是全区科技创新大会专门就推动实施“科技兴蒙”行动进行了周密的部署,提出了明确要求,根据科技厅要求,特制定锡林郭勒盟推进“科技兴蒙”项目需求征集行动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重要论述和对内蒙古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自治区党委十届十一次全会和自治区两会精神、全区科技创新工作会精神以及锡盟委2020年第一次(扩大)会议暨全盟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科技项目和创新平台载体建设为抓手,深入推进“科技兴蒙”行动。
二、工作措施
(一)安排部署。认真学习领会治区科技厅召开推进“科技兴蒙”行动科技创新合作需求征集工作网络视频会议精神,召开专门会议,研究布置“科技兴蒙”项目需求征集工作,各旗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要召开动员会,认真研究,抓紧时间制定工作方案。
(二)摸清底数。转发《关于征集“科技兴蒙”行动创新合作需求的通知》的文件,按照文件的要求,各旗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及时向政府分管领导汇报,积极与发改委、工信局等部门沟通协调要建立企业信息共享机制。
(三)积极行动。各旗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要集中精力对本地区企业创新情况进行全面、系统摸底,深入了解掌握创新需求和供给。全面了解掌握本地政府、企业、事业单位与发达省市、知名高校、科研院所等区外合作主体,现已建立的合作关系以及下一步的合作需求。
(四)加大征集力度。各旗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要认真研究文件要求,将征集内容宣传到位,广泛征集创新主体需求。规上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必须全部征集到位;其他企业,根据实际情况,采取措施把需求征集到位。
(五)盟“科技兴蒙”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对征集上的需求要进行做初步筛选、归类,经研究后报送自治区科技厅,切实要把“科技兴蒙”行动按程序、按规范、按要求做好。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局长、书记任组长,局领导任副组长,各科室、二级单位领导、各旗市(区)农牧和科技局主要领导为主要成员的锡林郭勒盟推动“科技兴蒙”工作领导小组。
(二)细化工作举措。各旗县市(区)农牧和科技局要根据工作需要将进一步明确工作机制、责任部门、责任人及重点任务,强化具体任务落实落地。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盟科技局规划科,办公室主任由规划科科长兼任。
(三)强化督导检查
盟科技局要落实主体责任,采取调研等多种方式扎实推进“科技兴蒙”目需求征集行动工作的效落实,各旗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4月20日前向盟科技局反馈进展情况。
锡林郭勒盟科技局
2020年4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