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做好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工作的通知 | |||
索引号:01165955-6/2023-00003 | 发文字号: ——— | ||
发文机构:科技局 | 信息分类:通知 | ||
概述:关于进一步做好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工作的通知 | |||
成文日期:2023-07-11 15:55:10 | 公开日期:2023-07-11 15:55:10 | 废止日期:——— | 有效性:有效 |
各旗县(市)区农牧和科技局、有关单位:
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是国家鼓励科技成果转化、促进和保障技术市场繁荣发展的重要制度,是落实国家有关优惠政策的必要依据。技术合同成交额是衡量本地科技创新水平、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情况、技术市场活跃程度等的重要指标之一,是列入全盟营商环境评价及旗县(市)区科技工作考核重要指标。截至目前,各旗县(市)区工作进展缓慢,距全年工作目标的要求差距大。为贯彻落实盟委2023年第1次(扩大)会议暨全盟经济工作会议和全盟科技工作会议精神,落实细化我盟技术合同登记成交额低的问题,现就进一步做好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加大政策宣传力度。经认定登记的技术合同可享受国家规定的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减免政策,并可申请科技创新券。各旗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要把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工作作为科技成果转化的重要抓手,认真组织落实辖区内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工作,加强宣传与服务。
二、扩展登记覆盖面。各旗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要将在本地从事技术服务的企业、单位,全面纳入技术合同认定登记范畴,只要是符合技术合同登记要件材料要求的技术合同都可纳入技术合同登记范围。要深入重点企业、高校及科研院所,切实加强技术合同签订指导与技术需求挖掘力度,鼓励引导辖区企事业单位所将承担的国家、自治区、盟级科技计划项目进行技术合同认定登记,高校、科研院所对横向合作项目进行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做到应登尽登。
三、着力提高服务能力。各旗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安排专人负责具体推进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工作,引导第三方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参与,建立一支业务能力强、政策水平高的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工作队伍,指导企业从业人员提升政策业务水平,规范化做好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申报工作,提高技术合同认定登记质量。同时,要加强与合同认定登记机构(盟科技创新服务中心)的联系,做好本辖区内的技术合同管理和统计工作。
四、此项工作实行月报制,每月10日前将任务完成情况反馈清单经主要领导签字后盖章以PDF文件电子版报盟科技创新服务中心(邮箱: xmkjj2021@163.com)。对未按时报送数据的,盟科技局将予以通报。
联系人:红梅、贾梦瑱 电话:82214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