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旗县市(区)农牧和科技局、各科室、二级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区科技创新工作会议精神,全面实施“科技兴蒙”行动,盟科技局决定成立锡林郭勒盟“科技兴蒙”行动推进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 长:包 文 霞 盟科技局党组书记
副组长:张 艳 臣 盟科技局局长
任 志 龙 盟科技局副局长
斯日古楞 盟科技局副局长
刘 英 盟科技局四级调研员
成 员:苏 和 锡市农牧和科技局局长
额日德木图 阿巴嘎旗农牧和科技局局长
苏日塔拉图 苏尼特右旗农牧和科技局局长
巴雅尔图 苏尼特左旗农牧和科技局局长
王 春 东乌珠穆沁旗农牧和科技局局长
阿拉腾哈达 西乌珠穆沁旗农牧和科技局局长
吴 广 峰 太仆寺旗农牧和科技局局长
巴义尔图 镶黄旗农牧和科技局局长
敖 其 老 正镶白旗农牧和科技局局长
布仁毕力格 正蓝旗农牧和科技局局长
宋 喜 武 多伦县农牧和科技局局长
杨 艳 明 乌拉盖管理区农牧科技局局长
李 志 武 盟科技局办公室主任
陈 光 盟科技局规划科科长
张 永 芳 盟科技局高新科科长
苏 布 达 盟科技局合作科科长
王 永 盟科技局资源配置科科长
赵 来 锡盟科技信息资源开发中心主任
罗 今 锡盟新技术推广站站长
二、主要任务
(一)贯彻落实自治区《关于深入推进“科技兴蒙”行动 加强开放合作的实施方案》,并根据自治区《关于实施“科技兴蒙”行动的工作方案》制定我盟工作方案;
(二)征集锡林郭勒盟“科技兴蒙”行动创新需求,形成创新需求项目清单;
(三)研究“科技兴蒙”行动具体措施,适时向自治区科技厅汇报工作推进情况;
(四)完成自治区科技厅其他工作任务。
三、职责分工
为全面有效推动工作落实,领导小组下设综合监督协调、项目征集推进、联络对接3个工作小组,分别负责推进工作组各项部署、要求及任务的组织、沟通、协调和落实。工作小组之间既要做到按照重点任务分工分头开展工作,又要做到相互协调、整体推进实施。
(一)综合协调监督小组
组 长:陈 光
成 员:李志武 王 永 珠 拉 徐 萌
主要任务:
1.承担“科技兴蒙”行动推进工作组办公室职能,负责推进工作组日常工作;统筹协调各工作小组工作开展和监督落实;对接科技厅各处室,沟通协调实施“科技兴蒙”行动具体事项;
2.起草“科技兴蒙”实施方案等文件及材料;定期总结“科技兴蒙”行动工作进展情况;
3.贯彻落实自治区科技厅出台的有关“科技兴蒙”行动相关政策措施。
(二)项目推进小组
组 长:刘 英
成 员:陈 光 张永芳 苏布达 乌云嘎 罗 今 赵 来 各旗县市(区)农牧和科技局局长
主要任务:
1.起草“科技兴蒙”行动创新合作需求征集通知,广泛开展合作需求征集;跟踪申报的创新需求,形成有效的对接机制;
2.进一步聚焦习近平总书记对自治区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科技创新工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结合自治区、锡盟重点产业技术创新关键问题,对征集的科技创新需求进行梳理,形成分领域创新需求合作项目清单报自治区科技厅;
3.根据自治区科技厅要求,推进任务落实落地。
(三)联络对接小组
组 长:苏布达
成 员:曹 锁 徐 萌 罗 今 赵 来
主要任务:
负责协助自治区科技厅联络工作小组的相关事宜,主要为我盟“科技兴蒙”行动征集到的项目需求纳入到自治区重点需求项目清单内的承担单位的联络对接、沟通协调等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科技系统上下要全心投入,把工作思路、工作重点集中到实施“科技兴蒙”行动上来,紧紧围绕实施“科技兴蒙”行动开展工作。
(二)统一领导,步调一致。统一行动,高质量推动“科技兴蒙”行动见成效、见实效。推动“科技兴蒙”行动各项工作,必须在领导小组下开展,重大事项必须请示,重点工作集体决策。
(三)统筹协调,定期调度。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斯日古楞副局长兼任,全面主持领导小组日常工作,领导小组每季度召开调度会,听取实施“科技兴蒙”行动工作推进情况汇报,部署下一步重点工作,协调解决推动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