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锡盟科技局关于提交盟级科技计划项目验收材料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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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构:科技局 信息分类:通知
概述:锡盟科技局关于提交盟级科技计划项目验收材料的通知
成文日期:2023-04-18 公开日期:2023-04-18 15:46:51 废止日期:——— 有效性: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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锡盟科技局关于提交盟级科技计划项目验收材料的通知

来源:科技局  发布日期:2023年04月18日 浏览次数:

各旗县市(区)农科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管理办法》(内财科规〔2018〕2号)和《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本级科技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内财科规〔2023〕11号),请各地区、部门推动项目承担单位按程序提交验收材料。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验收范围

2019-2021年度立项,项目任务书执行期于2023年12月30日前到期的盟级科技计划项目。

二、验收分类

(一)项目已到期仍未提交验收材料的务于5月20日前提交验收材料;

(二)项目已提交验收材料仍未修改完毕的务于5月8日前提交完善后的验收材料;

(三)2023年5-12月到期的项目需提前准备验收材料,并于项目执行期满后3个月内提出验收申请。在项目实施期内已完成任务书各项指标的,可在项目执行期满6个月内申请提前验收。拟申请延期的,须在项目执行期到期前90日内提出,原则上只能申请1次,且时间不超过1年。

三、项目验收程序

(一)项目承担单位编制项目验收材料,向项目归口管理单位提出验收申请,并提交验收材料

(二)归口管理单位对验收材料的完整性进行审查以正式文件的形式附项目验收材料1份(不用胶装)统一报送至锡盟科技创新服务中心进行复审,并将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三)项目验收结束后,归口管理单位须督促项目承担单位按照验收意见进行修改完善,并于10日内提交至科技创新中心,审核通过后,提交正式验收材料一式3(胶装),备案存档。

四、项目验收所需提交材料

(一)项目任务合同书复印件;

(二)盟科技局、财政局对项目的批件或有关批复文件;

(三)项目验收申请表;

(四)项目研发工作总结;

(五)项目研发技术报告;

(六)项目效益分析报告;

(七)1.项目财务验收决算报告(拨款 50万元以下填写)2.项目验收审计投告(拨款50万元及以上使用);

(八)项目验收信息表;

(九)项目验收意见书;

(十)项目成果统计表。

五、其他要求

请各旗县市(区)农科局、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相关要求督促项目承担单位提交验收材料,各项目承担单位要积极配合。对于不能按时提交验收材料的项目,核实清楚具体原因,并将情况报盟科技局;无故不提交材料的,不予申报2023年度各级各类科技计划项目。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组织监督:

盟科技局规划和政策法规监督科  鞠学斌  8239870

业务咨询:

盟科技创新服务中心  冯雪梅  8223717

                    贾梦瑱  8221479

材料报送:

锡盟科技创新服务中心(锡林浩特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锡盟行署2号楼6楼618室)

贾梦瑱   8221479      邮箱:xmkjj2021@163.com

锡林郭勒盟科学技术局

2023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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